各分工会:
根据工会奖励条例,校工会决定评选表彰2023年度“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干部”“芙蓉百岗明星”。现将评优办法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 “工会积极分子”的评选条件
1、热心工会工作,乐于为教职工服务,奉献精神强。
2、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
3、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和发展,爱岗敬业,努力完成教学、科研和各项工作任务。
4、关心集体,善于合作,公道正派,同事认可度高。
(二)“优秀工会干部”的评选条件
1、认真履行职责,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热爱工会工作,团结、协作精神好,积极动员和组织会员开展各项健康有益的活动。
3、敢于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热心为教职工说话,努力为教职工排忧解难,扎扎实实为教职工办实事、做好事,得到教职工好评。
(三)“芙蓉百岗明星”评选条件
1、爱岗敬业,思想素质过硬。
2、本年度工作业绩突出,受到校级及以上优秀表彰。
3、本年度在学校重要工作或重大项目中作出群众公认的突出贡献。
二、名额分配
各分会评选2名“工会积极分子”,1名“优秀工会干部”。“芙蓉百岗明星”各分工会可推荐1名,全校评选10名。
三、评选要求和办法
(一)评优工作在各单位党组织的领导和行政支持下进行。各分工会组织会员民主评选,经分工会审核,党委(总支)审核签章后上报校工会审批。
(二)坚持民主推荐,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申报材料由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组成,纸质文档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分工会主席审批,其中“芙蓉百岗明星应提交1500字的模范事迹材料、200字的宣传电子版文稿和家庭生活照1-3张。
请各分工会于2024年4月12日前将纸质文档交校工会404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工会高卫丽老师OA邮箱:(文件名为:单位名称+2023年申报材料)。逾期未报,视为弃权。
(四)“芙蓉百岗明星”由教务、科研、人事、宣传、学工、工会、团委等部门组成的评审工作组对申报推荐材料进行审核评选,在2024年“五一”劳动节期间进行表彰。
附表:
1、“工会积极分子”申报表
2、“优秀工会干部”申报表
3、“芙蓉百岗明星”申报表
吉首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