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搜索:
 首页  工会概况  新闻报道  校务公开  女工工作  政策法规  教工风采  温馨家园  下载中心  文体协会 
中共吉首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意见
2021-10-28 11:32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中共湖南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发〔2015〕4号)《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发〔2015〕16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工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重要意义。工会工作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治国理政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学校工会作为广大教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是党组织联系广大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是教职工合法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在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的办学方针、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中肩负着特殊而又重要的使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充分发挥工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群众优势,有利于夯实党执政治国的群众基础,有利于进一步密切学校党同教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加快推进有特色、高水平的教学研究型地方综合性大学建设。

2、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工作的重要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紧紧围绕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最广泛地把广大教职工组织起来、动员起来、团结起来,为实现建成有特色、高水平的教学研究型地方综合性大学目标、谱写好中国梦的吉首大学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3、目标任务。坚持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和巩固党委领导、行政支持、各级工会联动、教职工积极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突出问题导向,转变思想观念,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工作成效,全校各级党组织领导工会工作的政治责任明显强化,工会组织服务大局、服务教职工、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水平和效果明显提升,工会工作基础和发展活力明显增强,工会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明显提高,使工会组织真正成为广大教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二、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

4、健全党委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制度。各级党组织要明确对工会工作的领导责任,始终把工会组织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学校党委每年研究工会、教代会工作不少于2次,一般情况下由校党委专职副书记或党员副校长分管工会工作,工会主要负责人参加或列席党委有关工作会议。各级党政领导要带头学习《工会法》,认真贯彻党在新时代新阶段对工会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支持工会从自身性质和特点出发,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全面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各级工会组织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及时向同级党政请示、报告重大问题,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5、完善党工共建工作机制。学校党委要把工会组织建设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把党建带工建作为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做到党建与工建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评。坚持党建带工建,做到共建组织、共建队伍、共建阵地,不断扩大工会组织的影响,坚定不移地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工会工作中。

6、加强对部门工会工作的领导。部门工会接受同级党组织和学校工会的双重领导,各二级党委(党总支)书记分管部门工会工作。教学学院工会主席是党员的,应列席院党委(总支)会议。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完善党政工共建“职工之家”和基层民主管理的相关制度,大力支持工会自身建设和发挥职能作用,支持部门工会在服务大局、服务教职工和民主管理中发挥作用。

三、健全和完善教职工民主管理制度

7、坚持和发展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按照教育部、湖南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认真落实教代会的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权等四项职权。积极探索教代会参与学校重大事项民主管理的途径,探索开展教代会代表巡视、听证等工作,不断完善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学校民主管理制度。

8、深化和完善二级教代会制度建设。修订完善《吉首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健全二级教代会制度,依法依规支持和保障二级教代会正确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二级教代会在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对二级教代会工作的检查,确保二级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9、进一步推进校(院)务公开。进一步深化校务、院务公开工作,科学编制、严格落实校务、院务公开目录,对涉及学校(院)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涉及人、财、物、基本建设等权力运行的重点领域,涉及教职工及学生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努力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让广大教职工知校(院)情、议校(院)事、参校(院)政、督校(院)务。

四、组织动员教职工在推动学校事业发展中建功立业

10、不断提高教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教育引导教职工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团结引导教职工听党话、跟党走。开展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和改进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开展师德师风建设系列活动和最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培养教职工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高教职工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

11、不断激发教职工干事创业热情。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积极主动地向广大教职工传播正能量。深入开展劳动技能竞赛、业务培训、科技创新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竞赛活动,深入开展女教职工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教育和“中国梦·劳动美”教育,教育引导教职工把个人梦与中国梦、吉大梦紧密联系在一起,不断激发教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使广大教职工始终以主人翁姿态积极投身学校的各项改革发展事业中。

12、不断提升校园文化活动吸引力。坚持文化立校,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学校优良办学传统,打造健康文明、昂扬向上的校园文化。加强工会活动阵地建设,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加强和改善教职工团体、协会管理,发挥教职工团体、协会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动员组织广大教职工以主人翁精神积极投身校园文化建设,努力创建具有学校自身特色、广大教职工认同和影响力广泛的校园文化活动品牌,不断提升校园文化活动的吸引力,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发展。

五、积极维护广大教职工合法权益

13、不断提高工会为教职工服务的能力。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探索和创新工会工作方式,建立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工会服务体系。牢固树立以师生为本的理念,进一步健全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当好学校党委和行政的第一知情人和报告人,真诚倾听教职工意见和呼声,真实反映教职工愿望和诉求,切实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新型和谐劳动关系。

14、不断完善工会帮扶工作体系。重视教职工思想动态,畅通教职工反映困难和表达诉求的渠道,做好来访接待、做实节日慰问、做细困难帮扶。深入开展“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教职工”活动,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健全帮扶信息档案,完善走访制度,把普惠职工和重点帮扶相结合,积极为教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六、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

15、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工会章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配备好各级工会干部,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优秀同志选拔充实到工会领导岗位。校工会主席由一名党员副校级领导干部担任;校工会主席、副主席人选,由学校党委同上一级工会充分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提名推荐,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届中变动主席、副主席,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二级单位工会主席由同级党政副职以上干部担任;二级单位工会主席人选,由二级单位党委(总支)与校工会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提名推荐,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重视关心工会干部的成长,把工会干部的培养、选拔、交流、使用纳入学校干部工作和干部教育的总体规划。加强对工会干部的培训,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热爱工会事业、精通业务、锐意进取、甘于奉献的高素质专兼职工会干部队伍,为工会创新发展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16、加强工会思想建设。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智慧工会建设,增强“互联网+”思维,运用“互联网+服务”拓宽工会工作的阵地,运用校园网、微博、微信群、QQ工作群、APP客户端等媒体平台,打造线上线下相互促进、有机融合的工会工作新格局,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

17、加强工会作风建设。严格遵循“三严三实”要求,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决防止“四风”,坚决克服“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和脱离群众的现象。坚持眼睛向下、面向基层,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保持同教职工群众的紧密联系,真情与教职工交朋友,竭诚服务教职工群众。强化责任意识,强化质量效益意识,扎扎实实把各项工作做实做好。树立敢于担当的精神,积极探索和创新工作的方式方法,不断推动学校工会工作有新发展。

七、加大对工会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

18、尊重工会的地位与合法权益。学校党委行政在研究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时,应吸收校工会负责人参加,认真听取工会和教职工的意见。学校设立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的临时性机构,安排工会代表参加。校工会主席或主持工作的副主席参加或列席相关校务会、校长办公会议。教学学院工会主席或主持工作的副主席参加或列席相关院务会议。

19、为工会开展工作提供基础保障。按时按规定向工会划拨、上缴工会经费,为工会提供必要的教职工活动场所、器材设备和办公设施,确保教职工活动有场地、有设施、有经费。加大对工会开展送温暖活动和困难教职工帮扶、文体活动、医疗健康、劳模疗休养、建设“职工之家”等专项工作的支持和资金投入。各二级单位行政要对工会工作在经费上给予支持和帮助。工会组织的财产、不动产和经费,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20、营造良好的工会工作氛围。建立学校工会活动日制度,每月最后一周星期五下午确定为工会活动日。加强对新时期工会工作的研究和宣传,支持工会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发挥校报、网络、电视等宣传主渠道作用,宣传推介工会工作先进典型,营造有利于树立吉大教职工形象、扩大工会影响、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动员凝聚广大教职工为建设有特色、高水平的教学研究型地方综合性大学作出更大贡献。

 

中共吉首大学委员会

                                                        2019年11月5日

已是首条
下一条:吉首大学工会会员集体福利慰问管理办法
关闭窗口
地址:中国·湖南·吉首市人民南路120号  邮编:416000  电话(传真):0743-8564534   工会信箱:jsdxgh@jsu.edu.cn   主办单位:吉首大学工会
吉首大学  |  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