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药学院分工会的通知

  

各分工会:

依据《吉首大学关于成立药学院的通知》(吉大发[2020]15号)精神,为加强学校工会组织建设,进一步履行工会职责,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意组建药学院分工会。前期药学院党组织研究、学院职工大会民主推荐、选举,校工会研究,同意:

药学院分工会由王江生、何玲、石静咏诗、李贵、潘金凤等同志组成,王江生任主席,何玲任副主席

 

吉首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0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