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了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搭建教职工文体活动交流平台,满足教职工校园文化生活增长的需要,经研究同意成立张家界校区太极拳协会,希望协会积极开展活动,把全民健身不断引向深入。
名 誉 会长: 粟 娟
顾 问: 汤 义
会 长: 张德姣
附件:
1、吉首大学张家界校区太极拳协会章程
2、吉首大学张家界校区太极拳协会组织名单
吉首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2年6月30日
吉首大学张家界校区太极拳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吉首大学张家界校区太极拳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
第二条 本协会性质:本协会由吉首大学张家界校区热爱极拳(械)文化及健身活动的在职教职工自愿组织成立的群众团体。
第三条 本协会宗旨:遵纪守法,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传承、弘扬太极文化,强身健体,发展太极拳运动,提高教职工的健康意识、水平和身体素质。
第四条 本协会职能:在教职工中推广太极拳运动,并与其他高校太极拳协会或其太极拳组织进行交流,组织和安排本协会会员参与各种太极拳学习交流活动。
第五条 本协会接受吉首大学校工会、校太极拳协会、张家界校区工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章 本协会地址:吉首大学张家界校区体育场体育活动中心。
第二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会员的权利
1.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3.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4.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5.监督协会经费使用;
6.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八条 会员的义务
1.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2. 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维护协会的声誉;
3. 积极参加协会活动;
4. 按规定交纳会费。会员应按年度缴纳会费,鼓励会员在规定额度以外自愿赞助方式缴纳特殊会费。
5. 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本协会设会长、副会长、常务副会长各一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两名,任期为四年,任期届满可竞选连任。
第十条 本会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的本会会员;
2.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年龄不超过65周岁。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