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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分工会设置及分工会委员补选的通知
2022-10-25 15:17  


 各分工会:

根据《中共吉首大学委员会关于二级党组织设置的通知》(吉大党发[2022]18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工会组织建设,更好的履行工会职责,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共吉首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意见》 (校党发[2019]1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各二级分工会组织设置及分工会委员调整工作安排如下:

一、分工会组织设置

1、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分工会

2、人文学院分工会

3、外国语学院分工会

4、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工会

5、商学院分工会

6、体育科学学院分工会

7、数学与统计学院分工会

8、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分工会

9、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分工会

10、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工会

11、化学化工学院分工会

12、生物资源与环境科学院分工会

13、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分工会

14、旅游学院分工会

15、医学院分工会

16、药学院分工会

17、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分工会

18、音乐舞蹈学院分工会

19、美术学院分工会

20、张家界学院分工会

21、民族预科教育学院分工会

22、机关一分工会(党政办公室,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党委组织部、党校,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武装部,党委保卫工作部)

23、机关二分工会(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科研管理处,人事处(教师工作部),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杜仲综合利用技术国家地联合工程实验室,教师教育学院,离退休工作处、工会

24、机关三分工会(财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计 处,后勤管理处基建处,采购与招投标办公室,信息化中心,学报编辑部,校友工作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

25、机关四分工会(张家界校区办公室, 张家界校区后勤与安全事务中心,张家界校区教学科研与学生事务中心)

26、图书馆分工会

分工会委员调整工作安排

1、本次分工会委员的改选和调整工作主要是针对因学校机构设置和二级党组织关系发生变化,分工会主席、委员异岗的各二级分工会。请各分工会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分工会主席和委员的改选、补选工作。

2、分工会委员会组成。各分工会委员会由3至7人组成。会员人数不足30人的,委员会由3 人组成;会员人数30人至80人的,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会员人数81人以上的,委员会由5至7人组成。委员会可设分工会主席、副主席及组织、宣传、女工、财务、民主管理、文体、福利等委员,委员可以兼任。

3、分工会委员的任职条件二级单位工会主席由同级党政副职以上干部担任(教学单位行政主要领导一般不兼任分工会主席)

4、选举程序和办法

1)由分工会拟定改选、补选工作方案,报所在单位党委(总支)批准。

2)分工会委员候选人由各工会小组提名,分工会委员会讨论,与单位党政协商一致,向校工会报告(主席、副主席及委员候选人),校工会同意后,分工会再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3)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委员会委员的差额率为5%。

4)分工会应将选举结果(包括委员分工情况)向校工会书面报告,由校工会批准行文

3、本次分工会委员改选、补选工作须在1110日完成。

 

吉首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2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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