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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吉首委员会关于创建省模范教职工之家的通知
2008-12-09 00:00  
中共吉首大学委员会
关于创建省模范职工之家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推动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不断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把学校工会建设成“湖南省模范职工之家”,根据《湖南省模范职工之家申报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创建“湖南省模范职工之家”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紧紧围绕学校发展和中心任务,切实履行工会各项社会职能,突出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不断规范工会组织建设,努力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全面提高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二、创建目标
通过努力,把学校工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规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力争2005年下半年或2006年通过“湖南省模范职工之家”的考核验收。
三、主要任务
1、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健全工会组织体系。根据学校行政机构的变化,及时调整工会组织设置,充实工会班子和人员。以推进院系民主管理,改善基本条件,增强分工会活力为重点,加强分工会建设,加大对分工会工作的指导,使建家活动在基层得到落实,并常建常新。
2、团结动员教职工,推动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按照“服务大局促发展,强化基层增活力,情系职工办实事,突出重点求实效”的工作要求,不断提高在大局中把握工会工作的能力。坚持把推进学校改革和发展作为工会工作的根本任务。通过开展富有特色的群众性活动,做好教育引导,促进发展的工作,把全校教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校的工作部署上来。动员组织教职工积极投身迎评促建的各项工作,树立信心,克服困难,立足本职,勤奋工作,为学校2006年顺利通过评价做出贡献。
3、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工会各级组织要认真履行工会的基本职责,在学校党委的领导和行政的支持下,积极参与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要事项的讨论和决定,及时准确的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在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协调劳动关系,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等工作中发挥作用。
4、积极推进学校民主管理。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行政支持,工会推进,教职工参与的工作机制,以教代会制度和校务公开制度为重点,推进学校民主管理。进一步规范校、院两级教代会的程序和运作,完善内容和形式,落实职权,提高教代会质量和效果。继续与有关部门一道督促校务公开的开展,使这项工作在学校长期有效的开展下去。根据学校改革发展的要求,积极探索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的新形式,进一步开辟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的民主渠道。
5、关心教职工生活,尽力为教职工办实事。继续开展送温暖活动,对有特殊困难的教职工及时给予关怀和帮助。以满腔的热忱,扎实的工作,把学校党委和行政的温暖送到广大教职工的心坎上。根据不同校区和教职工不同爱好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有益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教职工文化生活。继续组织教职工年度体检和女职工妇科病普查,继续为女职工购买特殊病平安保险。
6、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水平。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和工会积极分子的培养,以多种形式培训工会干部,提高工会干部的整体素质。以创建“湖南省模范职工之家”为载体,加强各项制度建设,完善组织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工会行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和活动方式,以分工会工作为基础,加强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加强经费审查,及时足额上解工会经费,管好工会资产。规范工会文书档案管理,办好《教工生活》和工会网页。
四、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创建“省模范职工之家”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游  俊
副组长:刘  靖  陈克安
成  员:孟昭武  张建永  李克纲  白晋湘  李宗范
王继红  田国祥  赵鹤平  黎奇升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创建目标的制定和创建方案的审定。日常工作由学校党委办公室负责。
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校工会主席
副组长:校工会副主席
成   员:校工会委员、各分工会主席、工会专干
工作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开展和各项创建任务的落实。日常工作由校工会办公室负责。
五、工作要求
1、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创建“省模范职工之家”工作深入教职工心中。当前,我校正在围绕2006年教学水平评价,全面加强学校建设。在这种形势下,深入开展创建“省模范职工之家”活动,就是为了推动学校各项建设,促进学校全面发展,提升学校办学实力,实现学校“迎评促建”目标。要利用各种手段和多种形式,加强创建活动的宣传,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切实加强党对学校工会组织的领导。学校各级党组织要把工会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委和各党总支的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工作的若干意见》,每年研究工会工作一次以上,及时研究解决工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支持工会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支持工会干部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3、学校行政应积极支持工会的工作。特别要支持工会和教职工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积极推进校务公开,广泛听取工会和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工会工作和活动的需要,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4、学校工会各级组织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会的凝聚力。工会要及时主动地向党组织请示汇报工作,自觉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和指导。要积极支持学校行政工作,维护行政的指挥权威,动员、组织教职工努力完成学校各项工作任务。要紧紧围绕学校发展大局和教学中心开展工会工作,增强工会组织的活力和凝聚力。
5、加强对建家工作的督促检查。要落实建家措施,实现建家目标,需要各单位的支持配合,需要全校上下齐心协力、共同努力,同时建家工作小组也要加强督促检查,使建家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中共吉首大学委员会
2005年11月15日
上一条:吉首大学工会奖励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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