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校长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直属单位、校部机关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湘办发[2014]19号)文件精神,扩大校务公开范围,完善校务公开的程序和措施,进一步加强校务公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
1、进一步深化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校务公开是提升学校公信力的有效方式,也是学校深化改革的一个重要举措。要切实增强责任,积极探索,不懈努力,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2、调整机构,明确责任。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调整学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
(1)调整后的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校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成员:校长办公室、张家界校区办公室、监察室、人事处、教务处、财务处、资产处、学工部、校工会、网络中心等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校工会。校工会主席任办公室主任,工会专职副主席任副主任,成员有校工会兼职副主席、教代会校务公开工作小组组长、工会办公室主任等。
(2)领导小组下设校务公开工作小组、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校务公开工作小组办公室设校长办公室,组长由校长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有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财务处、资产处、学工部、研究生处、后勤管理处、张家界校区党政办等部门负责人。
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办公室设监察室,组长由监察室主任担任,成员有监察室、校工会、审计处等部门负责人。
3、加强队伍建设。各单位要确定校务公开专门人员,明确责任,负责抓好本单位校务公开工作。要把事业心强、业务素质高、勤勤恳恳为教职工服务的人员充实到校务公开队伍中来,更好服务师生员工。
二、进一步抓好校务公开工作
4、认真落实《中共吉首大学委员会<关于调整学校校务公开工作机构及公布校务公开目录>的通知》(吉大党发〔2010〕7号)文件精神,深入扎实地抓好校务公开工作。各单位要按照学校的要求,制定本年度工作措施,明确任务和目标,切实做好校务公开的落实工作。
5、校务公开的重点是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的重大事项:干部人事、招生录取、收费和经费使用、劳务酬金分配、大额物资采购和基建招标、学生评奖补困等方面。各单位要按照“全面真实、规范有序、务求实效”的要求,根据学校下达的校务公开目录(吉大党发〔2010〕7号),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校务公开的具体项目和形式。
6、校务公开形式要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学校通过教代会、校情通报会、民主沟通会、听证会及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如网页、QQ群、飞信平台、电子邮箱、LEDA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发布公开信息。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二级教代会、教职工大会和学生班会以及网络媒体、公开栏、墙报等信息平台实施公开,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监督。
7、坚持校务公开实施情况登记制度。各单位对实施公开情况进行登记,每个学期将校务公开实施情况登记表报送到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8、坚持年终督查考核制度。学校把校务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综合考核项目。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并和年终劳务酬金挂钩。

吉首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4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