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吉首大学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吉大党发[2007]22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门: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扩大学校民主,激发广大教职工当家作主的积极性,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根据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关于成立湖南省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湘教通〔2007〕209号)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校校务公开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校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一) 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长:游俊、李民
副组长:孟昭武、刘 靖、张建永、田国祥
成员:戴林富、唐新平、王绯、龙先琼、王先述
胡志龙、田筱鸿、尚本业、戴军、朱芳烈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确定校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重点项目,部署校务公开工作,听取校务公开情况汇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热点问题,决定校务公开制度、奖惩和责任追究等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校工会。
办公室主任:田国祥(兼)
副主任:尚本业
成员:覃遵祥、张兰芳、杜修桥、唐世洪、麻成金
黎克双、曾一凡
办公室主要负责校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对校务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经常向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报告校务公开情况。
(二) 校务公开工作小组
组长:校长办公室主任
成员: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财务处、资产处、学工部、研究生处、后勤服务与产业管理处、张家界校区管委办等部门负责人。
工作小组主要根据上级和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制定校务公开的有关制度和工作方案,确定校务公开的事项和要求,组织协调并督促实施校务公开方案,经常向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报告校务公开情况,办好校务公开栏和网页。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校长办公室。
(三)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组长:监察室主任
成员:校工会、审计处等部门负责人。
监督小组主要参与校务公开制度、方案的制定,对校务公开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和通报,向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汇报校务公开推行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校务公开责任追究事项。
监督小组办公室设校监察室。
二、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校务公开按照全面真实、规范有序、务求实效的要求,凡是与学校改革发展、管理服务密切相关和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除党和国家规定的保密事项外,都要最大限度地以适当方式和程序予以公开。
(一)校内公开的主要内容
1、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年度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等,由校长办公室负责,并整理提供公开材料;
2、学校重大改革方案、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实施情况、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等,由校长办公室负责,并整理提供公开材料;
3、学校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与专业设置的规划与实施情况,由学科办、人事处、教务处负责,并整理提供公开材料;
4、学校办学经费及其它各项收入的来源、支出和使用管理情况,社会捐赠资金的收入、使用和管理,由财务处负责,并整理提供公开材料;
5、学校工程建设和大的维修项目的招投标、大宗物资和大型设备采购的招投标及学校资产租赁等招投标事项,由资产处、后勤服务与产业管理处负责,并整理提供公开材料;
6、干部选拔任用、教职工的聘任、职称评审、晋级晋职、评优评先、选派出国进修、人员聘用计划及结果(包括临时工聘用)等事项,由组织部、人事处负责,并整理提供公开材料;
7、学校公有住房调配和出售、教职工购房补贴方案、住房公积金、养老金、医疗保险和其它社会保障基金以及与教职工的其它福利和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由资产处、人事处负责,并整理提供公开材料;
8、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领导干部的述职和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由纪委、组织部、审计处负责,并整理提供公开材料;
9、学校产业改制、投资管理和利润回报情况,由后勤服务与产业管理处、财务处负责,并整理提供公开材料;
10、科研、教改课题立项、经费支出和使用管理情况,由科技处、教务处负责,并整理提供公开材料;
11、招生、学生管理制度、收费、学生代办用品采购招投标、入党推优、选拔学生干部、评优评先、勤工助学、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的评定、在校生征兵、毕业生的选干以及就业推荐和就业信息等事项,由学工部、研究生处负责,并整理提供公开材料;
12、各二级单位的校务公开工作,除与学校校务公开相对应的内容、范围外,管理部门应将本单位的职责范围、办事程序、服务承诺等列入公开内容。教学、教辅单位应将本单位管理制度、考核情况、劳务分配方案以及涉及教职工关注的事项列为院务公开的内容。各二级单位除接受学校校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外,还应接受本单位分工会的监督。
(二) 向社会公开的主要内容
1、学校招生计划、程序、政策纪律及录取结果,各专业毕业生年度就业率等情况,由学工部、研究生处负责,并整理提供公开材料;
2、学生入学、注册的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程序,收取的方法和方式,由财务处负责,并整理提供公开材料;
3、特长生、保送生的录取政策与结果,由学工部负责,并整理提供公开材料;
4、学校人事招聘、劳动用工情况,由人事处负责,并整理提供公开材料;
5、科研、教改课题立项和奖励及科研成果转化等情况,由科技处、教务处负责,并整理提供公开材料。
三、校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1、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教代会是校务公开的重要载体,要充分发挥教代会和工会组织在校务公开中的积极作用。落实《吉首大学实施<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细则》和《吉首大学院(系)教职工(代表)大会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属教代会审议建议、审议通过、审议决定、评议监督的事项,都必须提交教代会讨论审议。在教代会闭会期间,主要通过教代会代表巡视、教代会各专门小组听取相关职能部门汇报并给予咨询,以及领导班子成员向教代会述职和接受评议途径,落实校务公开工作。
2、设置校务公开栏。学校在各校区的显要位置统一设置校务公开栏。凡应在公开栏公布的事项,应及时上栏公布,以保证校务公开的经常性和广泛性。校务公开栏的材料原则上每周更换一次,由学校办公室、张家界校区管委办负责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各职能部门、各学院设立公开栏,凡需要公开的事项应在本单位公开栏公布。
3、通过各种文件、通告、通知、通报、会议纪要等公开校务。
4、设置校务公开网页。在校园网开辟校务公开网页,登载校务公开栏上公布的事项。
5、通报制度。通过中层干部会、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情况通报会、教职工大会、学生大会、离退休人员会议以及民主沟通会、专题座谈会等形式,通报学校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6、设立校领导和党政职能部门负责人接待日,设立网上书记、校长信箱,公布信访、举报电话(校长办公室设立信访电话和信箱,纪委、监察室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建立信息发布会制度等。
7、根据校务公开内容和范围的不同需要,通过校务公开网页、报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有关情况。
四、校务公开的措施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推进校务公开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办学思想,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举措;是调动教职工积极性,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深化教育改革、促进学校发展、保持校园稳定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学校党群、干群关系的客观需要。全校各级党政组织、各部门都要深化对校务公开的认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校务公开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推行校务公开工作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主持,党政工齐抓共管,纪检、监察、工会、审计负责监督,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学院和机关各部门都要进一步健全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并根据机构和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整、充实人员。主要负责人作为校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确保校务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
3、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在校务公开的内容上要突出廉政建设的“关键点”,民主监督的“重难点”,教职工关注的“热点”,努力做到师生员工希望了解什么,就及时公开什么。校部机关各部门的校务公开材料要进入学校校务公开栏统一管理,统一上栏上网。各学院公开材料要在本院公告栏上公布。做到全方位公开,全过程公开,实质性公开,力戒形式主义。
4、不断创新,形成特色。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践,修订实施办法。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和突出特色,把校务公开工作融入正常工作程序,作为日常管理的必备环节,增强可操作性,落实责任人,严格按制度管理,按规范运作,防止随意性。要加强事前公开和事中公开,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要主动征求和认真吸纳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改进工作,增强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效性。
5、建立长效机制和完善监督机制。各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完善工作制度,积极参与和做好校务公开工作。学校将进一步健全校务公开信息反馈制度和检查评估制度,充分发挥教代会工作组的作用,加强对校务公开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典型,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用改革创新精神,不断充实和拓展我校校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提高校务公开工作水平。
中共吉首大学委员会
2008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