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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分工会工作职责
2008-12-09 00:00  
吉首大学分工会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学校教代会、工代会和工会的各项决议、决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
      2.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工会小组开展工作。
      3.发挥工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注意搞好调查研究,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工作。
      4.通过教代会和其它民主形式积极组织教职工参与本单位和学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承担院(系)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任务,负责院(系)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和会务工作,检查督促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5.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关心群众生活,及时了解反映群众的疾苦和要求,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
      6.配合本单位党政组织,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向先进模范人物学习和创先进职工之家活动,努力促进单位精神文明建设。
      7.搞好分工会组织建设工作,做好新会员的发展、教育工作和来信来访工作。
      8.组织教职工开展好文化体育娱乐活动,管好教工活动室。
      9.掌握使用好分工会经费,管理好分工会固定资产和其它物品。  
      10.做好女工工作,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11.做好教职工丧葬有关问题的协调工作。
      12.做好校工会、单位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
      13.承办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OO一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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